2012年2月29日 星期三

愛,又如何

今天是四年才有一次の二月二十九號。
不過我還是和平常一樣の過,沒有什麽特別の。

愛,又如何,人家還是不愛你丫。
這是事實。

愛,是不能強求の。
不愛就是不愛了,挽留、勉強留下來の愛情,不會長久の。

真の,以前多麼相愛の兩個人,一旦分手。
比陌生人還要陌生。
這種感受我瞭解,說真の,不好受丫。

所以,是不是戀愛,就不會受傷了呢?
如果是如此,我真の不想戀愛。

不想去多想了。
冷冷の天氣,還是去睡覺好了。
這樣比較實際一點。


βγ…
夢溪靜甯♥Constance 
Wednesday。February 。29。2012。11:34 PM

2 則留言:

  1. 儘管滿身傷痕~也永遠不要放棄追求自己的幸福啊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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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喵喵

    我追求屬於我の幸福,只是我得到の,都是我不是我想要の。
    傷感了,就會怕,就會不想繼續那樣。

    好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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